“污染源普查不来虚的,要保证每个普查员都到现场采集数据。”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近日举办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各省级普查办主任培训班上强调。
为进一步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生态环境部在北京举办本次培训班,交流普查清查汇总数据审核情况和存疑问题,讲解企业纳入普查范围的判定细则,解读普查入户调查工作相关要求等。
污染源普查初期进展顺利
截至2018年8月中旬,各省(区、市)都顺利完成了清查建库工作。根据汇总形成的清查结果,全国纳入普查的调查对象数量累计333.25万家,其中工业源266.6万家、规模畜禽养殖场38.2万家、生活源锅炉8.7万台、入河(海)排污口11.4万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8.3万个。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的确定为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提供了依据。
此前,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安排,国家层面收集整理相关单位提供的基本单位名录,筛选出疑似排污单位工业源740万家、规模畜禽养殖场80万家。
各省(区、市)根据国家下发的“污染源基本单位名录”底册,积极协调工商、质检、统计等有关部门的名录数据,增补完善名录底册,最终形成了疑似排污单位1001万家的清查底册,再分别下发至各市县开展清查工作。
各市县充分发动乡镇(街道)一级和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参与普查,采取拉网式、地毯式方式,走街串户、逐个排查,逐一进行数据会审,强化质量控制,保障清查数据质量。
普查数据需进一步核实
2018年8月,各省都陆续完成了普查清查数据的上报工作。“初步分析全国汇总的清查数据之后,发现部分地区的清查数据逻辑性不强,不太容易解释。”这位负责人介绍。
由此推测,部分省份的清查结果疑似存在漏查问题。因此,在现场核实难以实现的情况下,有必要组织开展清查数据质量审核评估,进一步核实清查数据的客观性、真实性和一致性。
“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对落实不力、延误普查进程的予以约谈通报;对虚报、瞒报普查数据,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上述负责人强调。
高科技保障普查数据质量
目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已经由清查建库转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本次普查提出了很高的环境管理目标,要求普查结果能够与当地的环境质量相吻合。
“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这位负责人强调。
为了保证清查数据质量,确保普查对象“应查尽查、不重不漏”,及时发现清查结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普查入户调查的工作基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环境规划院等单位,开展了普查清查汇总数据审核评估工作。
审核评估工作收集整理了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国家统计局经济运行和产品产量数据、其他部委行政记录和网上公开数据等,共筛选出38项指标,采用直接对比法、象限分析法、综合扣分法等方法,将所选指标与清查所得污染源数量进行匹配性分析,匹配度高的漏查嫌疑较小,匹配度低的漏查嫌疑较大。
除了对数据进行审核评估外,本次普查还启用了数据采集与处理系统,对普查员的行动路径进行记录,确保每个普查员都到现场采集数据。截至10月16日,已经有24个省级普查机构完成软件的安装运行,目前系统运行良好。
入户调查工作需抓紧推进
目前,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进度较为缓慢,全国入户调查工作总体完成率仅为9.8%。
“入户调查是污染源普查最为关键也最为困难的工作,涉及范围广、技术环节多、工作要求高。”这位负责人表示,入户调查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而普查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决定普查工作的成败。
根据最新调度结果,截至10月11日,工业源入户调查对象已完成27万余家,完成率10%;农业源入户调查对象已完成27408家,完成率7%;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入户调查对象已完成9469家,完成率11.7%。宁夏、湖北、贵州、福建等17个省份入户调查工作完成率达到10%以上。
根据普查整体工作安排,要求11月底完成入户调查和数据审核工作,并完成入户调查数据上报。12月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入户调查的预验收工作,对预验收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所剩工作时间非常有限,入户调查有关工作还需要下大气力抓紧推进。”这位负责人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