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足球比分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长江航道局:
你局《ds足球比分申请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函》(航道函规基〔2018〕1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长江干流航道武汉至安庆段上起天兴洲长江大桥,下迄安庆皖河口,工程涉及湖广~罗湖洲河道(含牧鹅洲水道)、沙洲水道、戴家洲河段、鲤鱼山水道、张家洲水道、马当河段、东流水道等7个河段,累计长约182公里。航道按照内河Ⅰ级航道标准进行整治,航道尺度总体为6.0米×200米×1050米(水深×航宽×弯曲半径),重点碍航滩段航宽不低于110米。工程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新建护滩(底)带21处,加高既有护滩(底)带7处、加固2处,新建护岸(高滩守护)4处,加固既有护岸(高滩守护)4处,新建1道潜锁坝,加高1道顺坝,延长1道既有鱼骨坝脊坝和1道洲心滩顺坝尾部,工程总疏浚量(含试运营期维护性疏浚)565万立方米,配套工程包括助航标志74座,其中新建58座,调整16座。
该工程建设总体符合《“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长江干线“十三五”航道治理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等要求。工程建设将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是中华鲟洄游通道,也是江豚重要活动水域,环境较敏感。张家洲水道、东流水道航道整治工程分别位于长江八里江段长吻鮠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和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农长(资环)便〔2018〕49号、安庆市人民政府以《ds足球比分长江干线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航道整治工程对安庆市江豚自然保护区影响的批复》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湖广~罗湖洲河段、戴家洲河段、张家洲水道内的整治工程位于“四大家鱼”产卵场内。抛石、疏浚及护岸等工程将破坏河床自然生境,造成一定的生物量、鱼类资源及江豚、中华鲟等水生生物的饵料资源损失,挤占江豚、中华鲟等水生动物迁徙通道,占用部分产粘沉性卵鱼类产卵场水域,船舶和硬质化构筑物增大擦伤江豚的风险,船舶噪音将干扰江豚交流。工程区淤积后增加的洲(边)滩将有利于恢复底栖生物和水生动物栖息生境。
(二)水环境影响。工程涉及生活饮用水岸边取水口32处,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1处。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对水环境及燕矶镇水厂、回风矶水厂、江新洲自来水厂的取水口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船舶和机械含油废水。施工船舶碰撞、搁浅等风险事故导致的燃料油泄漏将对河流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影响。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对区域环境和周边敏感点产生不利影响。
三、减缓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栖息地保护措施。优化航运开发,落实责任单位,将张家洲左汊、东流水道玉带洲左汊和戴家洲左支汊作为该江段需严格保护的生态空间并实施生态修复,商请并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栖息地保护管理规划,设置航标引导船舶避让该水域,不得在该水域新建、改建、扩建与栖息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落实工程环境设计优化方案。严格控制航道整治规模,取消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航道整治工程,将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和现有航道条件无法满足规划目标及江豚活动频繁的航道航宽由200米调减至110米,优化核减江豚密集活动河段和鱼类产卵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内的航道整治工程,优化工程施工时序,避免相邻江段同时施工。采用钢丝网格生态护坡和鱼巢砖营造鱼类生境,护滩(底)带和潜坝选用“软体沉排+抛石+透水框架”结构增加河床粗糙度以促淤恢复河床生境。
(三)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优化施工计划,水下抛石作业安排在10月至12月,避开中华鲟洄游高峰期,其他涉水施工作业安排在10月至次年2月,避开鱼类产卵期及珍稀水生保护动物的活动高峰期。严格控制施工区船舶数量,限制施工船舶航速,施工前采取善意方式驱赶江豚,并加强周边水域巡查,委托专业机构定期监控江豚活动,一旦发现施工江段有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水生保护动物出现,立即停止施工。
(四)做好生态修复工作,落实增殖放流计划。落实江豚保护措施,开展江豚迁地保护工作。在沙洲水道心滩、戴家洲洲头和东流水道老虎滩滩头利用疏浚泥沙并结合本土水生植物进行生态固滩;在鲤鱼山水道、张家洲水道、马当河段及东流水道的浅水区种植芦苇、菖蒲植被,并投放底栖软体动物。工程结束后2年内实施增殖放流,放流时间为每年4月至5月,增殖放流种类主要为鳊、鲇、长吻鮠、胭脂鱼、黄颡鱼等珍稀鱼类,黄尾鲴、鳊、鲇幼龄鱼苗等长江江豚饵料鱼类和梨形环棱螺、河蚬。
(五)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制定详细的涉水施工计划,避免相邻江段同时施工,降低同时段施工影响范围。加强对该江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水质监测,确保周边居民饮用水安全。施工船舶及机械含油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的接收船舶处置,生活污水收集后上岸妥善处置,禁止排入长江。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通航船舶管制,防范船舶溢油泄漏等环境风险事故。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和海事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周边应急资源,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七)落实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做好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依托当地有关部门清运处置。船舶垃圾交海事部门认定的接收单位处置,含油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禁止夜间作业。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一)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工作时,应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将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纳入工程建设合同,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优化、细化、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投资概算。长江干线航道整治工程数量多、规模大、范围广、环境较敏感,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专题研究江豚、中华鲟、胭脂鱼及“四大家鱼”等重要水生生物对环境改变的响应,深入论证工程建设对长江生态环境和生态服务功能的影响。
五、我部委托华东、华南督察局和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工程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局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华东、华南督察局,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安庆市、池州市、九江市、武汉市、黄冈市、黄石市、鄂州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18年9月27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安庆市、池州市、九江市、武汉市、黄冈市、黄石市、鄂州市环境保护局,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东、华南督察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9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