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足球比分西藏自治区多雄藏布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西藏自治区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你中心《ds足球比分申请对〈西藏自治区多雄藏布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的函》(藏水建管函〔2018〕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昂仁县雅鲁藏布江中游左岸一级支流多雄藏布中下游河段,工程开发任务以灌溉、发电为主,结合城乡供水,为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设计多年平均供水量1789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95万亩。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帕孜水利枢纽、昂仁县供水工程和配套灌区工程。其中,帕孜水利枢纽主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最大坝高108米,副坝为沥青混凝土心墙砂砾石坝,最大坝高17.07米;泄水建筑物包括溢洪道2个、导流兼泄洪放空洞1个,采用底流消能;水库正常蓄水位4325米,死水位4290米,总库容3.75亿立方米,具有年调节能力,坝后式电站总装机5.8万千瓦。昂仁县供水工程包括隧洞取水口、供水线路11.93公里、末端事故调蓄水池等。配套灌区工程包括取水枢纽、渠道以及渠系建筑物等。
该项目建设总体符合相关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对水资源和水文情势的不利影响。工程建成运行后,叠加流域内其他用水增长,多雄藏布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由现状1.3%升至2.4%。水库蓄水后,库区平均流速由1.82米/秒降至0.02米/秒,库区河段由急流型变为缓流型。坝址及其下游达居取水口断面,受工程调节及供水影响部分时段流量较现状减小,最大分别减小33.3%和31.8%。
(二)对水环境的不利影响。工程运行后,新增城镇污水排放及灌溉退水将导致污染负荷增加,对受纳水体昂仁金错水质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等,可能对河流水质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水库水温结构为分层型,部分月份下泄水温低于天然水温,最大降幅6.7摄氏度。
(三)对水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工程建成后,阻隔鱼类交流,库区鱼类组成将由流水性鱼类为主转变为缓流和静水性鱼类为主,喜流水生境鱼类将向库尾和支流迁移。下泄流量减少、低温水下泄等,将对坝下鱼类繁殖和生长产生不利影响。下游灌渠引水造成一定鱼类资源量损失。
(四)对陆生生态的不利影响。工程将淹没、占用和破坏部分陆生植被及陆生动物栖息地。施工活动可能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惊扰和伤害。灌区渠道建设将造成两栖、爬行动物和小型兽类生境破碎化,对其觅食和繁殖交流产生一定阻隔影响。
三、减缓项目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贯彻“先节水后调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优先保障河道生态需水和保护区生态补水,强化灌区节水,尽可能减少河道引水量,节省出的水资源量应优先用于增加下游河道生态用水。
(二)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进一步完善工程蓄水及运行生态调度方案、生态流量泄放设施设计,下泄流量过程应满足生态环境要求并纳入水库调度和发电调度运行方案,确保下游生态环境用水。工程初期蓄水及运行期,11月至次年5月帕孜水利枢纽和灌区最下游取水口达居断面下泄流量分别不低于10.15立方米/秒和11.31立方米/秒,6月至7月、9月至10月下泄流量分别不低于19.11立方米/秒和21.23立方米/秒,8月下泄流量分别不低于28.67立方米/秒和31.85立方米/秒。每年7月中旬实施一次为期10天的生态调度,按照天然来流量下泄。每年4月至7月鱼类主要产卵期,电站不进行日调峰运行,并严格落实到并网调度协议中。初期蓄水期通过导流洞、机组发电和生态流量泄放管等下泄生态流量,运行期通过机组发电、生态流量泄放管等下泄生态流量。在水库坝下、达居取水口下游同步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
(三)严格落实低温水减缓措施。采取三层固定分层取水措施,下阶段在模型实验的基础上,结合工程调度运行方案优化,开展工程低温水影响减缓设施专项研究和设计,进一步优化相关设计参数。设置库区、坝前及坝下水温监测系统。
(四)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蓄水前进行库底环境保护清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加强对库周污染源的控制,禁止在库区开展水上旅游和网箱养殖。配合地方政府按照“增水不增污”原则,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抓紧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多雄藏布帕孜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水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明确资金保障和责任考核要求,按期完成各项治理任务,切实遏制退水受纳水体昂仁金错水质恶化趋势。
(五)加强水生生态保护。将多雄藏布帕孜水利枢纽库尾以上干支流河段、坝下包括美曲藏布在内的干支流作为鱼类栖息地,实施全流域系统性保护,制定保护规划,禁止建设涉水拦河工程。帕孜水利枢纽建成运行后,拆除多雄藏布干流彻朗水电站和取水口雍水建筑物,实施必要的河道生境修复,拆除费用由本工程承担。在下游灌区各取水口设置拦鱼设施。严格落实鱼道过鱼措施,下阶段开展专项设计,进行水工模型实验,建立相关运行机制。蓄水前在业主营地旁建成鱼类增殖放流站,形成运行管理和技术能力,统筹负责本工程和湘河水利枢纽等周边在建、已建水利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任务,长期开展增殖放流。
(六)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在灌区渠道设置必要的动物活动通道,减缓对两栖、爬行动物和小型兽类的阻隔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前剥离表层土壤单独贮存回用,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等进行生态修复。
(七)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一)你中心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时,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设计合同,同步进行总体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施工纳入工程建设合同。
(二)蓄水前应开展阶段环境保护验收,蓄水及运行期生态流量下泄及生态调度方案、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及在线监测系统、分层取水设施、鱼类栖息地保护规划、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动物活动通道、库底环境保护清理报告等应作为主要内容,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你中心应建立内部环境管理制度,明确人员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定和落实各项监测计划,就生态调度、增殖放流、水温恢复、过鱼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纳入水利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进一步优化环境保护措施。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运行3至5年,应按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我部委托西南督察局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中心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督察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及日喀则市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生态环境部
2018年11月30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日喀则市环境保护局,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西南督察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2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