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牵头组织有关国际条约的谈判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的生态环境事务,承担与生态环境国际组织联系事务。
(二)内设机构
综合处(国合会秘书处)、国际组织处、生态环境公约处、亚非拉处、欧洲美大处、核安全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