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国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秘书处和国家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
(二)内设机构
综合处、生态状况评估与监督处、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处、生物多样性保护处